(新華視點新媒體·關註廣西戒毒人員脫逃)廣西興業戒毒人員脫逃 挖洞持續幾天無人發現
  新華社南寧7月9日新媒體專電(記者吳小康)廣西玉林市興業縣日前發生一起戒毒人員“挖洞”脫逃事件,18名戒毒人員從戒毒所脫逃後被公安部門抓獲。
  這些戒毒人員為何能逃脫?戒毒所監管是否到位?
  記者從興業縣公安局瞭解到,18名吸毒人員於今年5月底從外地被統一送到興業縣戒毒所,進行為期兩年的強制戒毒。6月25日6時左右,興業縣戒毒所民警在例行巡查中發現有病區內的18名戒毒人員脫逃。接到報告後,玉林市公安局迅速展開追捕,18名戒毒人員已被全部抓捕,目前被關押在博白縣。
  記者7月8日下午在位於大平山鎮的興業縣戒毒所外圍看到,戒毒所四周是約5米高的圍牆。被圍牆包圍的病區和工作人員值班室是相互獨立的。病區內是戒毒人員所睡的“大通鋪”,通鋪用木板覆蓋,床板下麵則是密封空間。部分脫逃人員因不適應戒毒所環境,提出脫逃想法,並得到同病區戒毒人員的響應。他們揭開床鋪木板,撞碎下麵的水泥地,用硬物挖開下麵的泥土,並將泥土隱藏在床板下麵。
  接受記者採訪的興業縣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說,脫逃人員交代,6月24日晚間,戒毒人員在值班人員晚間巡查後挖洞爬出病區後,採取搭建人牆方式翻出圍牆。逃出戒毒所後,這些人員隨即分頭逃脫,“有的人員通過電話聯繫家人接其回家,有的則選擇四處躲避。”在此之前,挖洞已經持續了幾天。
  據公安部2011年發佈的《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強制隔離戒毒所是公安機關依法通過行政強制措施為戒毒人員提供科學規範的戒毒治療、心理治療、身體康復訓練和衛生、道德、法制教育,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場所。其管理與監獄並不相同。
  《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規定,強制隔離戒毒所應當建立二十四小時值班巡視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加強巡查,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從事有礙值班的活動。
  “這一事件暴露出我們戒毒所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我們對此毫不迴避。”這名負責人介紹。記者採訪瞭解到,針對戒毒所內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等問題,依照程序,當地公安部門已對相關人員予以追責。興業縣公安局黨委對負有直接責任的3名值班民警作出停止執行職務的決定,對當日值班的5名協警作出辭退處理,對3名戒毒所領導(所長、教導員、副所長)作出免職處理,並對分管戒毒所工作的縣公安局領導進行誡勉談話。
  目前,興業縣已對戒毒所展開整改工作。硬件方面,一是把民警值班室前移,將其移至病區內;二是加固病區,將床底的洞穴用混凝土填平,並對床板、氣窗、地板等進行加固;三是對病區內的監控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對不合格的設備立即進行更新;四是設置紅外線自動報警系統,並對病區內的燈光全部予以更新。軟件方面,興業縣公安局不斷完善監管場所安全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確保監管場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實處。(完)
(編輯:S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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