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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據本報報道,針對河南、遼寧部分高中體育特長加分資格人數過多問題,教育部發言人續梅介紹,教育部已要求河南、遼寧進行認真調查,對於舉報反映高考加分存在問題的,將進行徹查,絕不姑息。教育部還要求高校加強對體育特長等特殊類型考生錄取結果的監督檢查,開展入學專業測試的覆核。
  高考特長加分本是為了“不拘一格降人才”,但現如今卻成了某些人拼爹上學的捷徑,這嚴重地傷害了高考公平。高考有問題,卻仍在短時間內無法被取代,就是因為高考制度在現階段相對而言還是最公正的。所以,各級各地的教育主管部門都應該把促進高考的公平、公正當成一項重要工作。
  在特長生加分的問題上,首先需要的是完善規則。比如說在體育特長生方面,應該多制定一些細則,詳細列出哪些比賽、達到了怎樣的級別、獲得怎樣的成績、淘汰率達到多少,才能算數。如果有了更科學、更規範、更詳細的規定,像2013年河南省青少年傳統武術錦標賽,800人參賽“量產”445名國家二級運動員的情況,就有可能避免。
  完善規則屬於事前堵截,而這一次教育部所說的“入學後專業測試”則屬於事後覆核。需要註意的是,如果招生、錄取的高校自己去覆核,未必能查出多少問題,這是因為有的時候高校會抱著所謂寬進嚴出,或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發現問題睜隻眼閉隻眼,有的時候甚至於高校的招辦也屬於“被打通”的環節,當然不會把毛病翻出來讓人家“倒查追責”。
  所以,開學後的專業測試覆核倒不如交叉進行,誰對應誰由教育部來指定。打個比方,教育部可以讓河北體育學院的幾個老師去河南的一些高校覆核體育特長生的專業成績,也可以指派河南大學藝術學院的老師去河北的一些高校覆核藝術特長生的專業成績。而且,這樣的“對口”可以在每年都調整一下,以免形成“聯盟”。
  與此同時,入學後的覆試還可以從特長生擴大到所有的學生,這是因為從河南部分地區高考替考舞弊案件來看,高考的考試紀律方面也存在一些漏洞。當然,入學後的覆試不可能像高考那麼緊張、那麼嚴格,但至少有可能把那些成績太差、顯然存在問題的人揪出來,從而順藤摸瓜,一查到底。
  高考舞弊,或者是違規加分、違規招生,其責任人當然會受到嚴懲,但僅僅處理“幹了壞事”的人或許還不夠,如果負有監管職責的人“什麼都沒乾”,也應該分責任輕重去處理。比如說,有的地方為那些需要高考加分的人“量身定做”體育賽事,有的地方“大批量產”二級運動員,這些情況地方上的相關部門如果不知情就屬於失察,如果知情不管,則屬於瀆職,這樣的責任也應該釐清。
  據報道,被替考生一經查實,3年不得參加國家教育考試。我們認為,這樣的處罰還不夠,當下我們最需要的是建立起覆蓋面更廣的社會信用體系。比如說,如果誰在高考過程中找人代考或者替人當槍手,那麼誠信污點會一直伴其左右,今後有可能會影響其購房貸款、創業基金申請等方方面面,那麼為了一次考試而丟掉信用與榮譽的人,就會少之又少。
  本報評論員 龐嵐
(編輯:SN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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