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再修刑法 集資詐騙等9項罪名擬取消死刑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時冉、蔡靖驫):中國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起再次啟動對刑法的修改。此次修法的一大亮點是擬取消集資詐騙、走私假幣等9項罪名的死刑。與此同時,擬加大對暴力恐怖犯罪、網絡犯罪、腐敗犯罪的懲處力度。諸如宣揚極端主義信息、網絡泄露用戶信息、向國家工作人員近親屬行賄等將首次入刑。
  2012年,備受社會關註的吳英案以浙江高院的一紙死緩判決畫上句號。6年審判期間,被訴集資詐騙的吳英是否應被判處死刑成為輿論爭議的一個焦點。但根據27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簡稱“草案”),包括集資詐騙在內的9個罪名或將取消死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擬對走私武器、彈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等9個罪的刑罰規定作出調整,取消死刑。”
  李適時指出,這9項罪名在取消死刑後最高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可以做到整體懲處力度不減的情況下,確保社會治安整體形勢穩定。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走私文物罪、票據詐騙罪等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這是1979年新中國刑法頒佈以來第一次減少死刑罪名。此次刑法修改擬取消9項適用死刑罪名,將使我國現有適用死刑的55個罪名進一步減少至46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刑法專家洪道德表示,逐步取消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是中國司法改革的大方向,也符合限制死刑的國際趨勢。
  “社會主義法律也尊重人權,早在2004年就寫入憲法。雖然目前還不能夠在我國的刑法當中取消死刑,但是應該逐步的縮小死刑的適用範圍。以下三種犯罪:一種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第二種是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剝奪人民生命的犯罪;第三種就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貪腐案件,特別嚴重的會適用死刑。今後,死刑進一步縮小也是圍繞這三個核心,其他的死刑罪名都會逐步取消。”
  針對近年來暴力恐怖犯罪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草案加大了對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犯罪的懲治力度,包括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持有相關內容的物品、圖書、音視頻資料,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等都將入罪。
  此次刑法修改還進一步嚴密打擊網絡犯罪的“高壓網”。根據草案,網絡泄露用戶信息、網絡傳授犯罪方法、網絡傳播虛假信息等行為將受到刑事處罰。李適時表示:“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通知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執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刑事責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增加規定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犯罪。”
  在中國執政黨強力反腐的同時,立法機關審議中的刑法修正案草案加大了懲處腐敗犯罪的力度,對受賄、行賄“雙拳出擊”。李適時表示,將增加對行賄犯罪的經濟處罰,同時明確,向國家工作人員近親屬等行賄也屬於犯罪。“完善行賄犯罪財產刑規定,使犯罪分子在受到人身處罰的同時,在經濟上也得不到好處;進一步嚴格對行賄罪從寬處罰的條件;增加規定為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影響力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其近親屬等關係密切人員行賄的犯罪。”
  此次刑法修改還對當前社會誠信缺失,欺詐等背信行為“有的放矢”,將修改偽造、變造社會保障卡、駕駛證,買賣、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護照等證件,在國家規定的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替考”等行為列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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